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部分报废物资处置公告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19-09-11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部分报废物资处置公告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报废部分铁质物资,经学校审批同意,拟公开处置,具体公告如下: 一、处置项目:部分报废铁质物资,具体品质、材质等以竟买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二、本次报废出售底价:1元/千克,报价低于底价者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方式:查看实物后报价,按均价报价,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自行将报废物资运至过磅处过磅(装卸、运输、过磅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依据所报均价乘以报废物资过磅重量缴纳费用。报价人须持甲方出具的勘察现场证明参加报价,无勘察现场证明者不得参与报价。 四、报名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6日(截止于9月16日下午16:00点报名结束,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集中查看现场时间:2019年9月17日上午8点30分,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办公楼前集合(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山东交通职业学院院内),到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与报价。 递交报价时间:2019年9月17日9点25分至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9月17日9:40(北京时间),过期报价无效。 开标地点: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潍坊校区办公楼906室 四、报名地点: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潍坊校区办公楼902室现场报名(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 五、其它事项 1.不接受自然人报价。 2.竟买者持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纳壹仟元保证金。报价过程中如出现串通报价或中标者如有违约,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回,未中标者竞价保证金当日无息退还。 3.竞买者营业执照需涵盖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等经营范围。 4.中标者须按照我方要求于3个日历天内,自行将报废资产拆除、搬运、清理完毕,逾期未清理完毕者,学校有权扣除竞价保证金。报废资产的拆装、运输等一切费用由竟买方承担,中标者在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文明操作,清运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我校有权追偿。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36-8781831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