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概览 > 组织机构 > 党政管理部门 > 正文 教务处 1.开展高等教育、学校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组织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专题研究与探讨。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法规,拟定学校教学工作改革、建设、发展规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工作规范、质量标准的制定及修订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提出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经学校批准后,组织专业论证、履行报批手续。 5.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 6.制定学校课程建设规划,负责创新课程的建设、精品课程评估和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的培育、建设、遴选以及申报工作。 7.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方法改革,负责教改项目的立项、管理、验收及教学成果的评定、奖励与推广工作。 8.教学日常运行管理和各类考试的组织工作。 9.负责教师培训工作。 10.负责学生的注册、成绩管理、学籍管理、学历证书审核发放和学位授予工作。 11.负责实践教学管理,开放实验和大学生创新实验的立项、管理和验收工作。 12.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对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和提出处理意见。 13.负责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评价工作。 14.负责教材选用与教材建设。 15.组织完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和教育基层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16.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