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概览 > 组织机构 > 党政管理部门 > 正文 宣传部 (一)宣传工作 1.负责思想教育、形势政策宣传和普法宣传工作。 2.做好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准备工作,指导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负责理论学习资料的选购、编印和党报党刊的订阅拟定学校宣传思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学习、。 3.负责师德建设活动的指导和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理论研讨工作,做好师生员工思想状况调查,向学校和上级部门汇报。 5.负责校内出版物、网站建设的审批、审查。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记者、教工通讯员、各部门网络信息管理员的业务培训。 7.负责学校新闻发布工作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院报》的采编、审查和印刷、发行工作;校园网新闻主页的建设与管理;广播站、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管理。 8.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优评选、思想政治教育成果评选与向上级部门的推荐工作。 9.负责学校办学思想的讨论、总结、归纳和提炼整理;负责组织设计学校标识系统和学校品牌形象建设与管理。 10.负责学校宣传工作和对外宣传的归口管理。搞好学校举办或承办的大型活动和重要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负责学校重大活动、节日、纪念日校园氛围营造。 (二)纪检、监察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法规和工作部署,并实施检查督导,确保贯彻执行。 2.负责制定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3.协助校党委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纪、法律法规、典型示范警示教育、形势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 4.依法对学校干部任用、职称评聘、人才引进、招生与考试、基建与修缮工程、物资设备采购、重要经营项目承包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实施监督监察。参与行风建设和专项治理组织工作。 5.负责学校行政监察工作,监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重点建设效能监察机制,负责干部岗位效能监察工作。 6.受学校委托,参与重大项目论证和谈判;参与协调、办理学校重大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 7.维护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申诉、检举;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8.进行校园秩序督察,提出督察意见和建议。 9.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档案、案件档案、文件档案管理;做好收集、统计、发布、上报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信息。 10.完成上级纪检、检察机关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统战工作 1.负责民主党派工作,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组织他们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2.负责民族、宗教、归侨等工作。 3.负责统战信息调研、收集、上报、数据库管理及统战理论研究工作。 4.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