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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一)基建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

2.根据学校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校园土地利用和工程建设。

3.按照省教育厅审定的办学规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制定校园基本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学校基建项目的立项、报建等工作。

5.负责委托勘察、设计、设计方案论证、重大技术问题论证、施工图审查等。

6.按照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办理项目开工前所需的各项手续。

7.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投标工作及相应合同的签订。

8.负责施工全过程管理,协调参建各方关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落实工程保修服务。

9.负责施工材料、设备的属性确认、认价、验收与管理。

10.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合理制定拨款计划,控制基建投资;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工程审计预决算工作。

11.负责新建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后勤服务

1.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党政决议;根据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参与制定全校后勤发展及服务需求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后勤管理制度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后勤各项改革。

3.根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学校后勤运行经费预算,负责学校下达的后勤运行及专项经费的计划、使用和管理。

4.负责掌握学校职工的住房情况,执行国家、省、市和学校的房改政策,负责学院教职工住宅及教职工公寓的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学校水、电、暖、气(汽)使用计划及日常管理、维修、费用回收等工作,为全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用水、用电提供保障服务。

6.负责全院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工作,为学院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提供一个良好、舒适的校园环境。

7.负责为学院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做好学生食堂的日常管理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对承担学校后勤服务的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估。

9.代表学校对后勤服务单位进行契约化管理,并对后勤服务单位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10.对外代表学校协调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对内收集和受理学校各部门和师生员工对后勤系统的服务需求和建议。

11.代表学校与后勤服务单位签订各类服务、经营、承包、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

12.对后勤服务实施质量监控。对后勤服务中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价格进行审核。

(三)校医院职责

1.负责全院的医疗保健工作,为师生提供高效、快捷的医疗保健服务。

2.做好卫生防疫和传染病宣传、预防工作。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监测、预防、消毒、隔离等制度。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3.体检监测工作。认真做好学生体检,保证检查质量,并建立体检档案。

4.负责制定实施校医院资源建设进度目标与工作方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岗位贡献率,完成经济运行指标。

5.加强医院基础建设和就医环境,医疗服务场所达到总体规划和教育部设置标准要求。?

6.指导各岗位拟定发展提升计划,创建校医院医疗特色。

7.做好学校公费医疗和医保的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医药费审核、报销等各项相关事宜。

8.抓好医院的经营管理和质量考核工作,降低医疗成本;力争医疗纠纷和患者投诉率不高于1%,医疗事故差错率为零。

(四)安全保卫

1.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维护学校稳定。

2.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3.做好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5.调节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交通肇事,维护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和其它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6.组织领导治保组织、义务消防组织。

7.严格各项防范措施,保卫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8.负责调查处理各种治安灾害事故,协助调查重大事故。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10.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11.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12.管理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13.负责安全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爆、毒等灾害事故的发生。

14.做好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5.负责管理学生、单身教职工集体户口,办理户口转出转入手续,协助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

16.做好家属委员会工作。

17.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安保办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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