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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制定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建帐、调配、清查、处置和统计报表工作。

3. 负责学校房屋、土地的产权管理和公用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工作。

4. 参与学校设备购置计划的论证工作,结合学校现有设备情况提出合理化购置建议。

5. 依据批准的资产购置计划,负责组织招标采购与验收工作。

6. 负责资产的使用管理监督、考核和组织资产责任事故处理认定工作。

7. 负责教学科研等设备的维修工作。

8. 协助组建部门二级资产管理队伍,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员的培训、奖惩工作。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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